| 产品名称 |
"金葵花"—招银进宝系列之周周发理财计划(3年) |
产品简称 |
"金葵花"—招银进宝系列之周周发(3年) |
| 发行银行 |
招商银行 |
发行地区 |
全国 |
| 销售起始日期 |
2008-08-19 |
销售结束日期 |
2008-08-25 |
| 收益起计日 |
2008-08-26 |
到期日 |
2011-08-26 |
| 委托管理期 |
3年 |
付息周期 |
3年 |
| 理财币种 |
人民币 |
预计最高年收益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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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起始金额(元) |
50000 |
委托金额递增单位(元) |
10000 |
| 收益率说明 |
本理财计划不保证本金,收益随投资收益浮动,上不封顶,下不保底,不设止损点。 |
| 提前终止条件 |
自2008年9月9日起,每周二为理财计划开放申购、赎回的交易日,交易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每个交易日为理财计划开放申购、赎回的申购、赎回期。开放申购或赎回的时间为申购、赎回期的9:00至17:00。 |
| 申购条件 |
购买地点:招商银行各地营业网点 咨询电话:95555 银行网址:www.cmbchina.com 办理方式:在理财计划认购期内,投资者可通过招商银行各地营业网点或招商银行财富账户、网上个人银行专业版、大众版办理认购。 |
| 产品管理费 |
管理费年费率为0.8%。 |
| 产品特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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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惠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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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提示 |
1. 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本理财计划不保证本金和收益,理财收益来源于本理财计划项下投资组合的回报,容易受到市场的变化、所投资组合的运作情况以及投资管理方投资能力的影响,在最不利的情况下,本理财计划有可能损失本金,则由此产生的本金和理财收益不确定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 管理风险:由于投资管理人受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会影响本理财计划项下投资的回报率,可能导致本计划项下的投资收益低于预期甚至出现本金亏损。 3. 政策风险:本理财计划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 4. 流动性风险:在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投资者只能在本产品说明书规定的赎回期内办理赎回,除此赎回期之外,在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不享有赎回权利。此外,在理财计划存续期内任一交易日,若理财计划赎回额超过本理财计划上一工作日份额的20%时,即为发生大额赎回,此时招商银行有权拒绝超额部分的赎回申请,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资金安排,带来流动性风险。 5. 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提供估值,不提供账单,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计划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计划的相关信息。招商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书有关“信息公告”的约定,发布理财计划的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信息公告”的约定及时登录招商银行网站或致电招商银行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55)或到招商银行营业网点查询。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计划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并可能导致投资者丧失提前退出及再投资的机会,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招商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招商银行。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招商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招商银行将可能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并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6. 再投资风险:如果招商银行在特定情况下提前终止理财,则该理财计划的实际理财期可能小于预定期限,投资者将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7. 延期风险:如因理财计划项下对应的信托财产变现等原因(如中签新股尚未上市交易等)造成理财计划不能按时返还投资者款项,理财期限将相应延长。 8. 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和本金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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